查看原文
其他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你知道吗?这一日常行为,可能泄漏国家秘密!



2023年4月15日

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保守国家秘密

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让我们增强保密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近日面向全社会发布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及海报,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小编还整理了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

的知识问答

一起来查漏补缺吧~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

根据《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1. 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 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 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 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 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 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 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 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 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有国才有家

国家安全靠大家

如您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

请拨打12339

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哟








应戴/建议戴/可不戴口罩,都明确了!

为什么修订佩戴口罩指引?如何选择合适类型的口罩?

《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国家保密局”


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